职业行为准则
规则5.4:澳博app的职业独立性
(a)澳博app或澳博app事务所不得与非澳博app分担法律费用,除非:
(一)澳博app与澳博app事务所的协议, 合作伙伴, 或者合伙人可以提供金钱支付, 在澳博app死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 澳博app的遗产或者指定的一人以上;
(二)澳博app承接已故澳博app未完成的法律业务的,可以按报酬总额中与已故澳博app所提供的服务相当的比例支付给已故澳博app的遗产. 购买死者澳博app事务所的澳博app, 禁用, 或者失踪的澳博app可能, 按照规则1的规定.向遗产管理人或该澳博app的其他代表支付约定的购买价款.
(3)澳博app或澳博app事务所可以将非澳博app雇员纳入薪酬或退休计划, 即使该计划全部或部分基于利润分享安排;
(4) Sharing of fees is permitted in a 合作伙伴ship or other form of organization which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paragraph (b); and
(五)澳博app可以分担澳博app费, 无论是由仲裁庭裁决的还是在解决问题时接受的, 与一家非营利性组织合作, 保留, 或根据《澳博app》第501(c)(3)条的规定推荐的澳博app的雇佣.
(b)澳博app可以在合伙企业或其他形式的组织中执业,在这些组织中持有经济利益或管理权由个人非澳博app行使,该个人非澳博app提供专业服务,协助该组织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但前提是:
(一)以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唯一目的的合伙企业或者组织;
(2)所有拥有这种管理权或持有经济利益的人承诺遵守本《澳博app下载网》;
(3)在合伙企业或组织中有经济利益或管理权的澳博app承诺对非澳博app参与人负责,其程度与规则5规定的非澳博app参与人是澳博app一样.1;
(4)上述条件以书面形式规定.
(c)澳博app不得准许推荐人, 雇佣了, 或支付澳博app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费用,以指导或规范澳博app在提供法律服务时的专业判断.
评论
[1]该规则的条款表达了与非澳博app分享费用的传统限制. (关于不在同一律所的澳博app之间分担费用, 看到 规则1.5(e).这些限制是为了保护澳博app的专业判断独立性. 由委托人以外的人支付澳博app费或工资, 或推荐聘请澳博app, 这一安排并不改变澳博app对委托人的义务. 如(c)段所述, 此种安排不应妨碍澳博app的专业判断.
[2]传统, 法律道德规范和纪律规则禁止澳博app在包括非澳博app的合伙企业或任何其他非澳博app为股东的组织中执业, 导演, 或官. 尽管有这些限制, 这个行业含蓄地承认为公司法律部门工作的澳博app例外, 保险公司, 法律服务机构.
[3]由于对单一来源的广泛专业服务的需求增加, 澳博app聘请其他学科的专业人士为他们工作. 只要非澳博app仍然是澳博app的雇员, 这些关系并没有违反纪律规定. 然而, 当澳博app和非澳博app考虑成立合伙企业和专业公司,为公众提供法律和其他服务时, 在以前的规定下,他们面临着严重的障碍.
[4]这条规则反对绝对禁止澳博app和非澳博app联合起来提供合作服务, 但是继续将传统的道德要求强加给这样创建的组织. 因此, 澳博app可以在非澳博app持有经济利益或行使管理权的组织中执业, 但前提是(b)(1)项中规定的条件, (b)(2), 和(b)(3)满足, 并根据(b)(4)分段, 这些条件的满足将以书面文书的形式列明. 书面要求有助于确保在建立实体的组织结构时不忽视这些重要条件,在这些实体中,非澳博app享有与传统澳博app事务所合伙人同等的所有权或管理角色.
[5]规则5下的非澳博app参与人.4不应与规则5下的非澳博app助理混淆.3. 非澳博app参与者是在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中拥有管理权或经济利益的人. 在这样的组织中, 拥有经济利益或管理权的澳博app对澳博app知道或理应知道的非澳博app参与者的道德不端行为负有责任. 这与规则5所设想的责任标准相同.1、关于对其他澳博app有直接监督权限的澳博app的责任.
[6]规则5规定的非澳博app助理.3 .在组织中没有管理权或经济利益. 对非澳博app助理有直接监督权的澳博app只对澳博app实际知道的助理的道德不端行为负责.
[7]正如(b)款的引言部分所表明的那样, 放宽关于非澳博app拥有经济利益或行使管理权的规则的目的是允许非澳博app专业人员与澳博app一起提供法律服务,而不会被降级为雇员的角色. 例如, 该规则允许经济学家与反垄断或公用事业从业人员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心理学家或精神科社会工作者与家庭法律从业人员合作,协助为客户提供咨询, 非澳博app说客与提供立法服务的澳博app合作, 注册会计师与税务澳博app或其他使用会计师服务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合作, 而职业经理人则担任办公室经理, 执行董事, 或者处于类似的位置.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 专业人员可能被赋予经济利益或管理责任, 只要满足(c)款的所有要求.
[8] (b)款不允许个人或实体为投资或其他目的获得法律合伙或其他形式的法律执业组织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 因此,它不允许成立公司, 一家投资银行公司, 一个投资者, 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有权获得澳博app事务所或其他类似组织的全部或部分收入或利润. 因为这样的投资者不会是在澳博app事务所或其他组织中提供专业服务的个人, (b)款的要求将得不到满足.
[9] (b)项中的“个人”一词并非旨在排除个人专业公司参与澳博app事务所或其他组织,就像目前注册为专业公司的澳博app参与包括专业公司在内的合伙企业一样.
[10]在(b)款所允许的各种组织中,可能会发生一些费用分摊。. (a)(4)项明确规定不禁止此种费用分摊.
[11] (a)(5)款允许澳博app与聘用澳博app的非营利组织分担澳博app费, 保留, 或者推荐聘请澳博app处理此事. 澳博app可以决定将从对方获得的全部或部分法律费用捐赠给非营利组织. 这样的捐款可能涉及也可能不涉及分摊费用, 但是当它发生的时候, 组织将获得全部或部分澳博app费用的前景并不必然损害澳博app的职业独立性, 该澳博app是由该组织聘请的,还是由该组织聘请或推荐的. 同意与此类机构分担法律费用的澳博app仍有义务仅从客户的最佳利益出发进行专业判断. 此外, 在这种情况下,费用分摊可以促进这些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可行性,并促进他们的公共利益使命. 与示范规则5的相应规定不同.4(a)(5), 这项规定不限于分担法院判给的费用,因为这种限制会严重妨碍案件的解决, 而不显著推进例外的目的. 以防止滥用这一更广泛的例外, 它只适用于符合《澳博app》第501(c)(3)条规定的非营利组织.